什么是执行不能?绵阳经开区法院用典型案例告诉你

  
2023-03-31 18:46:28
     

什么是“执行不能”?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执行不能”的案件,那么到底什么是“执行不能”?绵阳经开区法院法官通过办理的典型案例为你解答。

李某与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绵阳经开区法院于2021年1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由周某向李某偿还借款本金157320元及利息。由于周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虽然执行法官采取了全国司法网查控系统查控、户籍地及居住地现场调查等查控措施,但除扣划周某银行卡11301元存款外,再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亦未找到周某本人,后经申请执行人李某同意,执行法院依法裁定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案为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即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院穷尽手段、反复查找,但由于被执行人客观上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一种客观法律现象。

法官提醒:在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前,出借人需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综合调查评估,避免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时,因缺乏清偿能力而导致出现“执行不能”的情形。

(范雨佳 赵银熙)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