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出台

  
2022-01-19 10:23:37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文)为规范全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近日,省司法厅、省档案局联合印发《四川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社区矫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移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定。
  
  记者看到,《办法》共二十四条,明确了社区矫正档案工作的责任分工,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领导社区矫正档案工作,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具体负责社区矫正档案工作;社区矫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及顺序,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所需的文件材料按矫正流程作了清单式罗列;社区矫正档案的归档原则,规定社区矫正档案按照“一人一档”逐月整理的原则归档;社区矫正档案档号的编制规则,规定了档号的结构组成及编写要求。明确了档案式样标准,规定了卷内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档案盒统一的制式模板;社区矫正档案移交的期限及程序,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将社区矫正档案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保管等内容。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为我省社区矫正档案工作提供了执行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我省社区矫正标准体系,对提升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