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超百人“坝坝宴”需提前 2 天报告

  
2020-09-03 16:07:55
     

  本报讯(记者 夏菲妮)昨(2)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农村地区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办法》明确,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家庭、其他组织或团体,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以外举办的各种群体性聚餐活动,包括举办者自己加工制作、应举办者要求由承办者上门加工制作(包括只提供加工服务和提供“加工服务+食品”等形式)、举办者向承办者下订单,承办者采取远程制作加工与现场加工相结合等形式提供服务三种形式。《办法》规定,对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当在集体聚餐举办前2日,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报告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填写就餐时间、累计餐次、累计就餐人数、场地条件、主要菜品以及是否聘请专业加工服务者、所聘专业加工服务者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培训等信息。《办法》还明确,农村集体聚餐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具体办法由各市(州)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同时,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农村集体聚餐及专业加工服务者实施在线监管,鼓励推行电子登记;并鼓励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转移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给予了明确,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举办者按实际需要采购食品,承办者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做到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