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督促程序

  
2017-07-18 09:46:45
     

我省启动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督促程序


环保局怠于履职 检察院发建议

 

  本报讯(记者 赵文 王一多)昨(17)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7月7日,青白江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及环境污染的公益诉讼案件中,针对青白江区环保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根据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的规定向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区环保局对造成污染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检察建议的发出,标志着我省已启动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督促程序。
  
  乱排污泥
  
  造成损失40万元

  
  根据最高检《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青白江区检察院民行部门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摸排适合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检察官在办理邹汉成等人污染环境罪一案中发现,成都某科技公司处置污泥过程中,未采取相应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将600余吨污泥擅自倾倒、堆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7509.2元。经检测,本次倾倒的污泥中含有多种重金属,属于有害物质。造成环境污染的科技公司已违反了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但相应的行政责任却未被追究,青白江区环保局存在怠于履职情形。
  
  维护公共利益
  
  检察院发出建议
  

  针对区环保局怠于履职的情形,该院经层报成都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同意后,于7月3日作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决定书,并于7月7日向区环保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的检察建议,督促区环保局履行监管职责,对涉案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区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针对检察建议的事项,于7月10日向该院发出专题情况报告,区环保局按照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已对成都某科技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背景
  
  7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意味着,经过两年试点后,所有检察机关均可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