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非煤矿山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2017-07-13 11:04:45
     

  我省开展非煤矿山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逐一明确责任人 落实专职监测员


  本报讯(记者 蒋京洲)昨(12)日,省安监局印发《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周边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即日起集中1个月时间,全面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周边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对排查出的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入库,逐一明确防灾责任人、落实专职监测员。《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利用7月份1个月时间,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周边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清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周边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据了解,此次安全隐患排查范围覆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石油天然气等非煤矿山。重点对地下矿山透水、淹井隐患,露天矿山和排土场边坡、排洪设施,尾矿库排洪排渗设施、坝体,石油天然气野外作业防山洪、防泥石流、防山体滑坡和防雷击等进行排查。《通知》要求,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入库,逐一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对策措施,逐一明确防灾责任人、落实专职监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