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奖励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  牺牲人员每人奖20万元

  
2015-12-16 14:52:15
     

本报讯(川报集团记者 庞莹)记者昨(15)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对12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2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进行了奖励,其中奖励牺牲人员每人20万元,奖励其他人员每人5万元。

2014年以来,我省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他们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挺身而出,保护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四川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褒奖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省政府决定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给予奖励,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陈家全等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为榜样,学习他们嫉恶如仇、舍己助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献身精神,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作斗争,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传承中华民族惩恶扬善、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