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画像系统
手机彩铃界面
本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李丹 文/图
“请您不要干预、插手或过问司法人员办案,否则将按照‘三个规定’全面如实记录。”这段彩铃覆盖宜宾全市法院系统289部办公电话及1010名干警手机,将“三个规定”对每一个来电者广而告之。
2020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宜宾试点。作为试点单位的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填报少、被动查处多等问题,着眼事前提醒、事中监管和事后查处,在两级法院全面推广内外联防、智慧联控、双向联查“三联模式”,通过彩铃提醒、离任人员违规代理案件智能识别预警平台、“三个规定”自查表强制前置填报、“三规倒查”等制度所形成的一整套体系,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不断实践,有力推动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见行见效。
宜宾中院的试点实践,为全省法院系统开展教育整顿起到了先行先试、开局探路的作用,受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肯定。“点对点”彩铃提醒、“三规倒查”创新做法和制度受到省高院的肯定,自2021年起在全省法院推广实施,目前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2022年初,宜宾中院创新“三联模式”,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经验做法荣膺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
入 选 理 由
创新“三联模式”
推动“三个规定”见行见效
宜宾中院聚焦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填报少、被动查处多等问题,着眼事前提醒、事中监管和事后查处,在两级法院全面推广内外联防、智慧联控、双向联查“三联模式”,创新建立离任人员违规代理案件智能识别预警平台、“三个规定”自查表强制前置填报、“三规倒查”等制度,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见行见效。该经验做法在2020年12月3日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破除“心理障碍” 干警从“不愿填”到“主动填”
“违规插手、干预、过问司法办案的,法院工作人员将如实记录并向组织报告……”2021年6月22日,省高院政治部在我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段各级法院为全体干警开通的手机定制彩铃,最早始于宜宾中院的探索实践。
“一旦官司到了法院,一些当事人会想尽各种办法打招呼,从而为自己的案件谋取利益或者赢得优势。”宜宾中院审管办主任王付兵坦言,作为法院,面对来自各方干预司法的压力是客观事实。如何做好事前预防,打好违规干预司法的“预防针”?这是落实“三个规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坚持预防为主”这一工作思路贯穿宜宾中院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始终。宜宾中院通过电话彩铃这道关卡,将“三个规定”广而告之,构筑起了防止干预司法的首道过滤屏障。对于法院干警来说,也能通过彩铃把一些“难以启齿”的话说在前面。讲清原则、摆明态度,定制彩铃得到了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在教育整顿试点初期,干警定期报告“三个规定”仍存有一定的“心理障碍”。干警填报意愿不强、认识不清的问题客观存在,少数干警有可能碍于情面、害怕打击报复,不愿意主动填报情况。
面对这一情况,在行动上,宜宾法院系统发动领导干部带头填报,形成“破冰效应”,带动干警在报案、办案、结案全过程填报。“填报不是要处理人,而是保护人”这样的理念在实践中逐渐被干警认识和理解,有效筑起了防止干预司法的“隔离带”“防火墙”。在制度上,宜宾中院将定期报告“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干部录用、法官任命、提拔晋升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内容,引导干警坚定信心消除心理“障碍”。
抓细监管查处 “制治”与“智治”深度融合
2020年10月10日,宜宾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严格管理法院、检察院离任工作人员从事法律执业的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明确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终身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原任职法院、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作为防止干预司法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制度成果,《十条规定》建立了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三方信息共享、线索会商机制,通过科技后台支撑,将全市法院347名退休、辞职的离任人员信息录入案件管理后台,一旦离任人员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身份代理案件,系统自动识别并预警,其代理案件自动纳入法院“四类案件”监管范围。目前,经智能识别,发现原法院人员代理案件112件,3名人员涉嫌违规代理案件,被给予纪律处分。
不仅如此,宜宾法院还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表嵌入审判系统,法官在签署法律文书时,系统自动弹出自查表,只有在填报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是否存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是否存在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不当交往情况后,才能进行法律文书签名。填报记录自动留档备存,并且作为将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追责问责的依据。
在收集大量填报数据的基础上,宜宾法院引入大数据分析建立法官画像系统,量化法官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和离任人员、律所、律师代理案件比例等,实现对法官与代理人之间关联度、密切度动态监管,为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提供重要信息参考。
监督管理与科技应用深度融合,有力确保了“三个规定”刚性运行,也为抓严事后查处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抓严事后查处,宜宾中院制定了《关于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倒查追责的实施办法》,明确“四类必查”范围,强化“双向追责”威慑,严格“三个一律”要求,特别明确对办案人员未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的,依法从严追责。对其他机关人员干预插手案件的,依法依规移交问题线索;对法院内部人员非因工作原因过问案件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对律师、中介组织人员等与办案人员不当交往的,直接向其行业主管部门发出追责建议函;对案件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与办案人员不当交往的,进行批评教育。
推动成果转化 为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持续赋能
从先行先试,到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两年多来,宜宾法院“三联模式”势能不断释放,有力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为全省法院系统提供了有益实践样本。
宜宾法院运用“三联模式”,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专项整治,深挖彻查违反“三个规定”和充当诉讼掮客等问题,取得良好效果,法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不断增强,“三个规定”情况报告制度要求落实更加到位。
宜宾法院还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外宣传,让干部群众对“三个规定”的理解认识更加清晰,遵守“三个规定”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在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的当下,宜宾中院将紧紧围绕“谋实干出实招 促常效成常态”工作目标,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机制的刚性运行,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实现长效常治,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