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摩托车驾照替考案 兄弟替考2人均获刑

  
2026-11-04 09:36:02
     

李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近日,广元市朝天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代替考试案,弟弟代替哥哥参加摩托车驾驶证科目一理论考试被民警查获,2人均获刑事处罚。

经查,被告人李某某因摩托车驾驶证期满且逾期一年未更换驾驶证,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需重新参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李某某多次预约报名并参加理论考试,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随着注销期限临近,李某某心生侥幸,遂找到与自己长相相似的弟弟请其冒名替考。弟弟明知替考有问题,碍于兄弟情面,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应允下来。考试当日,弟弟使用哥哥的身份证件入场并顺利通过考试,在车管所办理证件过程中,被民警当场发现。     

案件移送朝天区检察院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证据,查清二人共谋替考的事实。办案中检察官发现,兄弟二人文化水平较低,虽然知道替考违法,但是不知道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均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在办案的同时开展释法说理,2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提起公诉后,2人均因犯代替考试罪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是道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替考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考试的管理制度,也埋下了潜在的道路安全隐患。考试没有 “捷径”,替考害人害己。

编辑:制作中心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