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罚了之”到“化解一案规范一片”
——攀枝花通过一起行政复议案破除农产品流通隐性壁垒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唐万贵
近日,四川省司法厅发布2026年上半年全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攀枝花市司法局报送的“姜某不服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成功入选。该案依托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紧盯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性,督促执法机关主动纠错,推动同类问题全域自查整改,既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又打通农产品跨区域流通堵点,以法治力量为基层营造公平包容、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
农户售果受罚引争议 行政复议启动审查
2025年8月25日,攀枝花某县开展“警城联动”巡查,发现外地号牌车辆在当地东环北路公共停车泊位售卖水果。经立案调查,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车主姜某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从事经营活动,违反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条例,履行处罚告知程序后,作出责令立即改正、禁止在停车泊位开展经营并罚款950元的行政处罚。
姜某对该处罚不服,认为执法环节程序违法,于2026年1月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受理复议申请后,复议机构认真听取申请人陈述申辩,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等关键证据开展全面核查。审理查明,案件取证环节存在明显程序瑕疵:执法辅助人员在没有正式执法人员现场指挥监督的情形下,独自拍摄取证;现有材料也无法证实执法人员取证时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亮明执法身份。
程序正当是依法行政的底线。复议机构明确指出,本案取证程序严重不当,据此获取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不能作为作出处罚的依据。该行政处罚不仅事实认定存在漏洞,更折射出“重处罚、轻治理”的执法思维,简单罚没的处置模式,容易形成农产品跨区域流通的隐性壁垒,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导向相悖。
督促纠错案结事了 以点带面规范类案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复议机构向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点明案件存在的程序缺陷与执法理念问题,引导其依法自我纠错。经复核研判,该执法机关主动撤销案涉行政处罚,全额退还950元罚款。姜某随后撤回复议申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办好一案,治理一片。复议机构没有止步于个案了结,坚持以点带面开展监督,推动执法机关对同批次、同执法模式下的6起同类处罚案件全面自查自纠,相关处罚全部予以撤销,实现“化解一案、规范一片”的治理成效。
小案彰显大价值 推动执法理念迭代升级
“这是小案件折射大治理的生动样本。”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余睿点评表示,异地农户进城售卖果蔬,是城市治理中常见的微观场景,但放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大背景下,不当处罚就会演变为农产品跨区域流通的隐形障碍。
本案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取证合法性入手排除无效定案证据,打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环节的证据合法性审查链条。行政机关主动纠错退罚,促成案结事了;复议机关顺势推动批量类案整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效能。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宏大政策,需要落脚解决小微市场主体流通经营的现实小困境。”余睿认为,城市治理不能简单依靠一罚一赶,要统筹兼顾农产品要素高效流动与市容秩序管理,探索更加精细化、平衡化的治理路径。
据复议机构介绍,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本案坚守程序正当原则,认定辅助人员单独取证、未出示执法证件等程序违法情形,否定瑕疵证据效力,督促行政机关纠错改错。立足民生实际纠正对流动农产品经营的不当处罚,破除流通堵点,推动执法理念由“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转变。此案充分释放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群众权益、服务经济发展的制度效能,为优化基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鲜活实践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