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可控财产不足以覆盖执行标的 法院刚柔并济促700万元执行案圆满化解

  
2026-10-27 09:23:4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近日,天府新区法院执行局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的有机统一,执结一起700余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助力被执行人化解债务、修复信用,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互利共赢。

Y公司与G公司、J公司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经本院审理达成调解协议。后续因G公司、J公司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Y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案件标的700余万元。

案件立案受理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全面摸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调查,实际可控的财产远不足以覆盖全部执行标的,案件双方作为企业主体,双方都有生存经营的“苦衷”,案件陷入执行困境。

案件推进遇阻之际,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了被执行人享有对外应收债权的关键财产线索,并积极配合法院开展线索核实工作。执行法官迅速研判案情,确定以处置被执行人对外到期债权作为本案突破口,依法对该笔对外到期债权予以冻结,向相关次债务人送达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告知其法定协助执行义务,以及拒不履行协助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形成强大法律震慑。

在强制措施的有力保障之下,法院联络被执行企业希望其主动履行,并向其释明如主动履行法院可向企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的信用激励措施,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企业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主动与次债务人沟通,以对外应收债权履行了本案债务,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案件办结后,本院第一时间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全部其强制措施,出具结案通知书,协助被执行企业解除信用惩戒措施,助力企业回归正常经营轨道。至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兑现,被执行企业有效清理历史债务、修复企业信用,双方从“对簿公堂”走向“案结事了”,本案执行效果良好,当事人向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下一步,天府新区法院将持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结合信用修复、信用激励手段,刚柔并济开展执行工作,既用好强制执行利器维护司法权威,又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高质量执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编辑:制作中心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