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检察机关联手:排水沟引发冲突,两年多申诉画上圆满句号

  
2026-10-21 22:31:09
     

唐春燕 周贤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一条排水沟,两家邻居,一场冲突,为何会演变为两年多刑事申诉?又是如何止纷平息的?近日,四川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化解一起邻里纠纷刑事申诉案。

2024年1月,蒋某与邻居陈某因房屋中间排水沟问题发生冲突。冲突中,蒋某右足受伤。他称系陈某所致,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移送广汉检察机关后,经审查并补充侦查,仍无法查清蒋某右足伤情是否确由陈某造成。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广汉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蒋某不服不起诉决定,先后向德阳市、四川省两级检察院提出申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受理该刑事申诉案件后,省检察院领导包案,指导成立由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参与的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推进申诉案件办理和矛盾化解工作。

联合工作专班通过全面审查案卷材料,精准梳理矛盾风险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为案件办理和矛盾化解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和清晰方法指引。工作专班通过调阅原案件卷宗材料,全面分析案情,审查全案证据,认为原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但办案不能止于“维持决定”。工作专班三次深入申诉人居住地开展实地走访,经过调查分析,精准锁定矛盾焦点,找准“事结”“心结”:一是双方在索赔与认赔金额上差异较大;二是冲突后邻里关系破裂、情绪对立严重。针对这些问题,专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提出破解思路和方法,努力把法理、事理、情理讲清楚、做到位。

为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工作专班邀请省人大代表、省行政执法监督员、基层干部作为听证员,开展公开听证。听证过程中,检察机关就原案办理过程、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分析,认真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原案被不起诉人意见,围绕争议焦点积极开展示证、释法,讲明办案依据,凝聚法理共识。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官与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开展调解与矛盾化解工作,耐心听取诉求、疏导情绪,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

调解中,检察官融情于法,向双方讲述“六尺巷”谦和礼让、以和为贵的邻里佳话,疏导对立情绪,增进邻里共情。针对排水纠纷,检察机关会同乡镇、村社引导双方协商,并商请属地政府依法依规处理,推动排水争议一并解决。    针对赔偿金额分歧,检察机关邀请综治中心调解员参与调解,在尊重双方意愿、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促成互谅让步。经工作专班、乡镇、村社、综治中心等共同努力,蒋某最终表示认可原不起诉决定,主动申请撤回刑事申诉;陈某当场向蒋某致歉,并当场支付双方协商确定的赔偿款。两年多的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记者手记:这起案件,不是惊天大案,却关系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直接感受。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履职,省检察院领导包案,多方协同共治,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解决了群众实际诉求;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修复了邻里关系。这样的检察实践,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让法治温度可感可触。

编辑:制作中心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