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丨“纽扣”聚力 共绘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2026-10-16 11:14:47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破除地域司法壁垒,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一次性化解,10月14日,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依托“纽扣法庭”协作机制,与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高效联动,成功调处两起相互牵连、互为因果的抚养纠纷案件。


川渝联动破壁垒

唐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婚后育有二女。离婚后,两名女儿由李某直接抚养。唐某认为李某家中无人帮忙照料,且其探视受阻,遂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案件办理中,安居法院三家法庭法官发现唐某因欠付抚养费,在潼南法院另有一起执行案件。为解开当事人心结,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安居法院三家法庭积极与潼南法院执行局对接,启动跨区域联动调解机制,并邀请潼南法院执行局来到三家法庭,对两起关联案件一并研判、协同处置。

情理法融解心结

调解初期,唐某、李某分歧明显。针对双方情绪对立、诉求交织的情况,两地法院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释法明理、疏导心结。

对唐某,法官明确指出其长期未足额给付抚养费属怠于履行义务,维权不能只讲权利、不承担责任。同时向其释明,如果强行变更抚养权,带孩子去其他城市生活,孩子需重新适应环境,可能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对李某,法官释明探望权是未成年人获得父母双方关爱、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保障,直接抚养方应当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依法配合探望。在抚养关系变更纠纷调解中,该案承办法官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听取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两名女儿均表示愿意继续随母亲李某生活。

法治同心护未来

经过两地法院的协同努力,唐某、李某逐渐放下成见,将关注点重新放回孩子的学习、生活和真实意愿上。

最终,在两地法院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和解协议:一名女儿的抚养权变更给唐某,但两名女儿继续跟李某生活。双方按照共同确认的方案行使探望权、履行协助义务,并明确约定探望时间、地点及配合方式;唐某按约定补齐拖欠的抚养费,并继续按新约定支付后续抚养费。至此,两起跨区域关联案件实现一并化解。

此次跨区域司法协作,是两地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川渝两地法院将不断丰富“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内涵和外延,探索完善川渝毗邻地区“案件联调、资源共享、服务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司法之力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刘礼 沈敏)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