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4!“法庭+N”多元联动 仁寿县法院高效化解涉农产品责任纠纷

  
2026-10-16 11:43:05
     

近日,仁寿县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富加人民法庭、汪洋人民法庭收到了3位当事人同时送来的四面锦旗。

在一起系列涉农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仁寿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多元解纷+督促履行”工作模式,多部门协同发力,深入田间地头,将涉农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瓜田生变:农户维权受阻诉至法院

今年3月,夏某使用某公司生产的生物菌剂,用于80亩西瓜地防治根结线虫病。自5月起,西瓜苗陆续出现病变,大面积枯死减产。夏某第一时间联系经销商与生产企业沟通处置,但灾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7月,经相关农业部门现场勘验及组织调解协商,双方因损失认定分歧巨大,调解未果。夏某遂诉至法院,主张企业赔偿其经济损失60万元。

实地勘察:跨庭办案还原案件事实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与富加法庭正在办理的关联案件被告一致、案情高度相似。汪洋法庭与富加法庭迅速启动跨庭协同办案机制,两案承办人一同下沉田间开展现场勘验,发现西瓜苗已全部枯死、根部腐烂,原始现场固定难度较大。办案团队兵分两路:一组前往文宫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取前期勘验资料,核实受灾原始情况;一组走访周边村民,核查死苗、减产事实。

经调查确认,两案原告种植西瓜均出现病害减产,除诉讼农户外,还有两户农户使用同款菌剂后出现相同受损情形,受损面积总涉及230余亩。


研判风险:“情理法”结合化纠纷

案件双方对西瓜死苗原因、菌剂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争议尖锐,均申请司法鉴定,但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多为异地,鉴定周期长、诉讼成本高,若简单判决,不仅耗时费力,还极易衍生新的诉讼,存在群体性矛盾隐患。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将两案合并推进司法鉴定,依规选定鉴定机构并完成证据交换与质证工作。

考虑到双方异地应诉成本较高的现实情况,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调解,但双方诉求差距悬殊,初次调解未果。法官采取 “背靠背” 方式分别释法明理,向原告客观分析鉴定周期、举证难点、诉讼成本以及后续执行风险;向被告细致阐释诉讼耗时、商誉受损等潜在影响。经多轮沟通疏导,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同意继续协商,但在损失赔偿金额上仍未能达成一致。

 

案结事了:督促履行减“诉累” 

9月,办案团队、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与文宫镇综治中心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联合调解,并邀请尚未起诉的受灾农户同步参与调处,希望能实现一案调处、批量解纷。承办法官结合勘察材料与市场行情厘清损失范围,并充分释法析理、耐心疏导,终于促成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但法庭坚持调解不止于“达成协议”,承办法官紧盯履约全过程,督促企业及时履行赔付义务。最终,两案原告全额收到赔偿款项,未涉诉受灾农户同步获得赔偿,并出具收条及纠纷化解情况说明,真正实现调解协议落地生根,群众权益 “落袋为安”,避免案件再次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本案从“就案办案”向“诉源治理”转变,一次性化解系列同质涉农纠纷,不仅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更向前延伸司法职能,有效压降诉讼增量。下一步,仁寿县法院将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不断完善“法庭+N”多元联动解纷体系,把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用心妥善化解涉农纠纷,以温情司法护航乡村振兴。

(刘阳春)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