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南溪区法院罗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法庭历时六个月,经两次开庭、数十次谈话调解、上百通电话沟通,让双方当事人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实地摸排,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坐堂问案,而是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
2026年4月27日,承办法官带队深入涉案土地现场查勘,核实土地流转情况及实际用途,把土地租赁合同履约情况查成“明白账”;同时走访村社干部、企业负责人及村民代表,倾听各方诉求,将土地租赁结束后至今未复垦的根本原因逐一厘清,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诉调联动,凝聚基层调解合力
办案中,法庭坚持“诉调结合”工作思路,依托综治中心,联动村社、街道等各方力量开展调解,形成“法庭主持+基层协同”的联动格局。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引导双方梳理诉求、形成书面调解方案,再根据双方调解意愿,居中搭建对话平台。面对双方分歧,法官既算“法律账”明辨权责,又算“经济账”讲清利弊,引导当事人从“针锋相对”走向“理性协商”;村社、街道同步跟进村民沟通,各方力量各展所长,推动双方当事人在复垦费用、复垦义务人等争议上逐渐缩小分歧,初步达成共识。

居中破局,解开当事人心中顾虑
调解工作数次陷入僵局,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面对面”协商,逐项比对此前的调解方案,梳理共识与分歧点,寻求双方利益最大公约数。
沟通中,承办法官得知僵局背后另有顾虑:原告村民小组负责人担心调解会被乡亲误解为“拿了企业好处”,回村难以向村民交代。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告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经法院确认、程序公开透明,且周期更短,更有利于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并引导村社召开社员大会对调解方案进行集体表决。经社员大会表决,全体一致通过同意该调解方案,负责人顾虑彻底打消,调解工作也得以继续推进。
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逐项落实落细,复垦责任、村民损失赔付全部落地落实。既维护了村民集体权益,又保障了企业持续健康经营,实现矛盾就地化解。
(陈懿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