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场“瘦身” 公益清算助力异常主体平稳退出

  
2026-09-30 12:01:03
     

张晨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刘冰玉

为破解经营异常市场主体“退出难”痛点,盘活闲置市场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工作机制协调会,依托府院联动,完善经营异常主体公益清算退出路径,有序清退市场“僵尸主体”。

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新法赋予行政监管部门、公司登记机关向法院申请启动强制清算的法定权限,为公益清算落地提供明确法律支撑。结合辖区市场监管实际,市中区法院与区市场监管局对照新法要求,瞄准长期停业、失联空壳、吊销未注销等难题,细化协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行政监管与司法清算高效衔接。

本次会议敲定三项重点举措,搭建闭环顺畅的公益清算工作体系。

建立双向筛查机制,精准锁定清算对象。双方确立“市场监管初步摸排+法院二次核验筛查”工作模式。由区市场监管局梳理辖区吊销未注销满三年的市场主体,重点排查长期停业、无实际经营、失联空壳等异常主体,形成备选清单;区法院依托审执系统再甄别筛选,锁定符合公益清算条件的主体,按流程推进申请及司法审查,做到精准识别、规范推进。

实行分批分类处置,稳妥推进案件办理。对前期移交的拟清算主体名单,两家单位逐户核查评估,综合考量吊销年限、资产状况、经营状态、潜在风险等因素,确定首批公益清算强制退出主体名单。法院将依法受理案件、指定清算组,规范完成各项清算工作,引导异常主体平稳退出市场。

健全常态联动机制,筑牢长效工作根基。双方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案件程序衔接、法律适用、风险防控、疑难问题处置等事项常态化会商,打通协作堵点、补齐机制短板,不断统一办案标准、优化运行模式,保障公益清算工作持续落地见效进。

市中区法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扎实办好首批公益清算案件,梳理提炼可复制的工作经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持续清退低效无效市场主体,释放各类生产要素,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