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开展拒执犯罪集中宣判,6名旁听被执行人当场履行!

  
2026-09-29 16:57:56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为规避执行,2016年6月以来,他一直使用亲友名下的银行账户接受大额款项并绑定微信日常开支使用,逃避法院监管,且存在多笔大额转账提现、珠宝店消费行为。2026年9月29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为扩大打击拒执专项行动成效,充分发挥刑事惩罚的震慑、教育和引导作用,破除部分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的侥幸心理,近日,成都法院开展拒执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上述案件系其中1例。此次集中宣判,对3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6名旁听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所涉6案全部执行完毕,另有4案达成执行和解,和解金额共计38.7万元,20余名被执行人到场旁听庭审宣判。

限高后借名买车还贷,获刑! 

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中,郫都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吴某限制高消费。后查明吴某从事电商销售,支付宝交易频繁,每月向女友转账偿还路虎车贷,车辆由其本人实际使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吴某仍拒不履行,属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审理前,吴某主动履行30万余元,并协商余款20万元由亲友担保分期履行,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郫都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不按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借他人银行卡大额收支,获刑! 

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中,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后王某某未按期履行。郫都区法院冻结其账户后,王某某借用亲友账户收款121万余元,并存在多笔大额转账提现、珠宝店消费行为,所收款项均未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郫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执行人王某某属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拆迁补偿款转入亲属账户规避执行,获刑! 

赵某某借款纠纷执行案中,赵某某隐瞒拆迁补偿权益,指定妻兄账户收取补偿款21万余元。彭州市法院冻结剩余未发放拆迁款后,赵某某为规避执行,申请变更货币补偿为住房安置。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赵某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兄等人代为还款50万元。彭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某借他人账户收取拆迁补偿款,并将货币补偿调整为住房安置的方式规避执行,致使生效判决无法及时履行,属于对人民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自首、悔罪及债权部分实现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两年。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说法开展法治教育,戳破被执行人“民事欠钱不会坐牢”的错误认知,执行干警同步开展现场调查督促履行,在集中宣判和现场执行的双重威慑下,6名旁听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所涉6案全部执行完毕,另有4案达成执行和解,和解金额共计38.7万元。

据了解,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成都法院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专项行动。今年8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明确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今年以来,成都法院共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94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7人,判处拒执犯罪16人。下一步,成都法院将持续推进三年专项行动,深化与相关部门协作,用足强制措施,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权益。

编辑:张晓雨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