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桶加柴油被举报!广安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2026-09-24 16:59:00
     

刘璐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群众主动排查、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化解各类事故风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治理,近日,广安市公布一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2026年3月,邻水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鼎屏镇某加油站违规使用加油枪直接向塑料桶加注散装柴油。

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经查,群众举报内容属实。加油站该行为违反《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邻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加油站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广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该群众主动发现并如实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线索查证属实,广安市应急管理局依规向举报人发放3000元举报奖励。

加油站内用塑料桶装柴油属于高危违规行为。塑料桶容易产生、积聚静电,静电火花极易引燃柴油蒸气,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此次群众的及时举报,成功消除了一处潜藏在群众身边的重大安全隐患,以社会监督力量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隐患举报,全民参与。很多潜藏的安全风险,藏在日常生产经营细节之中,监管部门检查存在盲区,而身处一线的群众更容易发现隐患。《广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已经明确,群众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如实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就有机会申领奖励。

不少市民关心,哪些情形可以举报?奖励如何申领,奖励金额标准是多少?凡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漏洞、违规作业、重大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可进行举报。举报线索核实认定后,将按照规定标准兑现奖励,相关部门严格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安全治理离不开全民参与。下一步,广安应急管理部门将持续用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争当“安全吹哨人”,积极举报身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全域监督”的安全生产良好格局,共同守护辖区生产安全形势稳定。

编辑:张晓雨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