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安居区法院法官主动下沉基层,将调解现场搬进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由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邻里琐事起争执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唐某母亲与邻居陈某因琐事发生冲突,唐某认为母亲被欺负,遂上门理论,双方发生抓扯扭打,唐某致陈某多处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公诉机关依法就唐某的故意伤害行为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陈某就其因本次殴打受伤所造成的损失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就案办案”难解结
案件承办法官在走访中了解到两个关键情况:一是被害人陈某属于需要特殊保护的群体,表达能力与维权能力相对较弱,更需要司法的耐心与温度;二是本案由邻里纠纷引发,事实清楚、责任明晰,前期已有多方组织参与调解但均未果。若简单一判了之,赔偿能否落实尚不确定,两家的积怨反而可能进一步加深,甚至埋下新的矛盾隐患。
多方联调化纠纷
为真正解开“心结”,承办法官将调解现场搬到村委会,联合当地村干部共同调解。法官从法理、情理、邻里关系入手,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唐某认识行为后果,真诚悔过;同时安抚陈某及家属情绪,倾听诉求。村干部发挥人熟、地熟优势,协助疏导,缓和对立情绪。最终,在法官和村干部的见证下,唐某向陈某当面道歉,并支付赔偿款,取得了陈某及其家属的谅解。刑事部分,安居法院综合考量唐某的犯罪性质、行为、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本案是安居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生动实践。法官走出法庭、走进村社,既依法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特殊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又修复了邻里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安居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银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