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区夜钓还打人!岳池男子暴力抗法,警方直接将其拘留!

  
2026-09-23 10:49:44
     

汪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9月23日,记者从岳池县公安局获悉,明知渠江保护区常年禁钓,男子深夜违规垂钓,还暴力抗拒执法、推倒打伤工作人员,最终被依法拘留。

2026年9月14日傍晚,夜色渐暗、周边人烟稀少,违法行为人高某明知渠江保护区常年禁钓,仍铤而走险,偷偷前往岳池县罗渡镇渠江中码头保护区水域违规垂钓。

当晚19时50分,正在水域边违规钓鱼的高某,被常态化开展夜间巡查的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执法人员严格依据禁渔管理规定,依法对高某的渔具进行暂扣处置。本是合规执法、依规查处,高某却拒不配合、态度蛮横,为强行夺回鱼竿,当场与执法人员激烈争抢拉扯。

争执过程中,高某情绪失控,猛地将执法人员推倒在布满碎石的地面上,导致执法人员身体受伤,现场执法工作被迫中断。

警情发生后,岳池县公安局罗渡派出所迅速接警处置,民辅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固定证据、控制违法行为人,并及时将受伤执法人员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经岳池警方全面调查核实、现场取证询问,高某对自己非法在禁渔区垂钓、暴力阻碍公务、推搡致执法人员轻微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高某明知禁渔规定仍肆意违规,且暴力抗拒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主观过错明显、行为性质恶劣,严重扰乱正常执法秩序,挑衅法律权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高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岳池县公安局民警借此案郑重普法:广安市天然水域实行严格的分级禁渔管控,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域天然水域禁渔禁钓;渠江水产物种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为常年禁钓禁区,任何时段垂钓均属违法。非禁渔期垂钓也需严格遵守“一人一杆、一线双钩、合规留渔”的规范,严禁各类违规垂钓行为。

长江十年禁渔是守护水域生态的重要举措,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受法律绝对保护。公安机关明确提醒,任何拒不配合、暴力抗法、阻碍公务的行为,都将依法从严查处。切勿心存侥幸触碰禁渔红线、挑战执法权威,共同守护辖区水域生态环境与平安法治秩序。

编辑:张晓雨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