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 周银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近日,邻水县法院邀请省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的案件调处,通过“庭审监督+代表调解+现场普法”,让公平正义真正走进群众心里。
赡养纷争,隔阂渐生
原告张爷爷今年85岁,在1969年,张爷爷与妻子(已故)收养了儿子张大哥,后又生育两个女儿。
几十年来,夫妻二人对儿子悉心照料、认真培养,帮助其成家后继续照料孙辈,虽是收养关系但早已亲为一家。
可随着二老年迈多病,兄妹三人因老人赡养问题争吵不断,隔阂渐生,日积月累的矛盾让亲情愈加疏远。
真正的导火索,是张爷爷的一次摔伤。
今年5月,出院不久的张爷爷本在张大哥家中养病,却因意外摔伤再次就医住院,老人因脑挫伤、脑出血卧病在床,意识不清、生活不能自理。
此前,大女儿张大姐已向法院申请宣告父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被指定为监护人。
张爷爷卧病在床后,两位妹妹认为张大哥照料不周导致父亲再次摔伤,之后又不积极履行照料义务,积怨之下,作为监护人的张大姐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请求解除张爷爷与张大哥的收养关系。
庭前调解,不欢而散
家事纠纷连着情理、牵着人心。考虑到双方几十年的亲情关系,简单判决容易激化矛盾,也不利于张爷爷的后续养老,承办法官决定在开庭前约上兄妹三人当面沟通。
“爸这么多年没说过一次我这个儿子做得不好,你们凭什么替爸告我?”
“解除收养关系是爸爸生病前自己提的,他为你付出这么多,你尽到儿子的责任了吗?”
兄妹间一见面就开始互相指责,二妹甚至拿出十余页的手书材料,密密麻麻记着父母一生辛劳和对张大哥的怨言。言语间双方情绪愈加激动,现场气氛剑拔弩张,初次调解只得不欢而散。
张大姐还坦言:“法官,你不了解,我们的矛盾不是一朝一夕,村上调解过好几次,没用。”
走访溯源,代表助力
为摸清症结,承办法官深入村组、走访邻里,闲聊中,一个名字被反复提起,那就是省人大代表吴贤云。吴代表曾担任过该村书记,是乡亲们信得过的“老支书”,既熟悉张家往事,又擅长群众工作。
承办法官当即联系吴代表,了解到兄妹间的嫌隙确有渊源。原来,张爷爷年迈后,经济条件更为优越的两姐妹承担了大部分的赡养及照料义务,张大哥长年在外务工,兄妹间因为赡养问题多次发生争吵,积年累月的矛盾难以调和,村里几番调解均无功而返。
考虑到张爷爷卧床不起,两姐妹须在旁照料,承办法官决定把法庭搬到老人床前,让兄妹在熟悉的老屋里,把话说开;同时,邀请吴代表全程参与案件调解。
巡回审判,情法交融
随着法槌落定,巡回审判就此开始。庭审严格按照程序推进,承办法官用方言耐心梳理案情,确保旁听的村民听得明白。庭审中,张大姐不断控诉大哥在父亲生病后不履行照料义务的行为,并找来四名证人出庭作证。张大哥及家属情绪激动,认为自己履行了赡养义务,对张大姐的控诉矢口否认。
庭审结束后,围观的村民纷纷议论:“老张,你做得不对,养育之恩不能忘。”“就是,把你养大不容易。”邻里的一句句公道话,像重锤般敲在张大哥心上,他的态度逐渐缓和。
抓住时机,承办法官和吴代表把兄妹三人拉到张爷爷床前,围坐在一起。吴代表从乡风民俗、孝道伦理切入,语气恳切:“老人虽不能言,但手心手背都是肉,他不会愿意看到你们兄妹反目。”承办法官则清晰地剖析法律义务,讲明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
情理法交织,坚冰渐渐融化。张大哥终于低头,当面承诺:“今后我定会尽好儿子的本分,把爸照顾好。”三兄妹的手,时隔多年再次握在了一起。
“都说好了,大哥得请妹妹们吃顿饭,她们这段时间可辛苦了。”吴代表笑着打趣。“那可不行,这顿饭,我们请哥哥吃!”姐妹俩也笑着回应。双方当场达成和解意向,约定择日撤诉。
一波三折,终见晴天
然而,三天后剧情反转。承办法官没等来撤诉申请,却接到张大哥的电话:“法官,我们同意解除收养关系,马上来签协议!”
承办法官心头一紧,以为再生变故。赶到法庭的两位妹妹急忙解释:“哥哥是听了村里闲话,说他坚持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是图爸爸的房、地和财产,他气得一夜没睡,索性要把名下爸爸赠与的房屋和土地都过户给我们,主动放弃继承权。”张大姐还悄悄透露,哥哥刚给她转了一万块钱,说是感谢她照顾父亲,“我相信,就算收养关系解除,哥一样会孝敬爸。”
承办法官核实各方真实意愿后,随即组织双方签订协议。收养关系虽依法解除,财产权属也一并厘清,但兄妹间的信任却在此刻重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