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准备下班的宜宾市南溪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一通紧急来电。电话中,申请执行人语气焦急:“法官,我在云南省镇雄县找到被执行人刘某了,我已经报警了,现在我和他正在镇雄南城派出所,我们正在协商债务处理,但他履行意愿不高。”
为防止被执行人刘某逃匿,承办法官快速响应,第一时间联系镇雄当地派出所,请民警先行稳住刘某。同时,承办法官紧急调配车辆、集结警力,立即奔赴异地开展执行。
经过近3小时连夜赶路,执行队伍于当晚9时左右抵达镇雄南城派出所,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拘传措施。

返程途中,承办法官对刘某进行询问,调查其财产情况。刘某自述,其曾在南溪经营装修公司,经营不善欠债100余万元。为还债借取高利贷,名下房产、车辆均处置抵债,仍余数十万元债务未清偿。现经他人介绍在云南镇雄从事店铺运营,刚工作两个月,暂无财产可供履行。

拘传回院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因刘某无合理履行计划,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依法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
(张惠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