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莹 姬胜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适配某品牌设备”“适用于某型号”“兼容某仪器”……在电商平台上,这类表述十分常见。对消费者而言,配件能否适配往往直接决定购买选择;对经营者而言,写明适用范围也是必要的信息传递。近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发布一起商标纠纷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商标权人撤回起诉,经营者对涉案商品页面进行整改
某公司系某仪器领域品牌的商标专用权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某网络店铺销售可适配该仪器的相关配件,为便于消费者检索和了解适配型号,店铺在商品宣传图片及详情页中使用了该公司品牌名称。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减少当事人诉讼负累,实现纠纷化解前端化、实质化的司法效果,金牛法院将该案委托给特约调解组织进行前端调解。
本案中,双方的争议焦点并非简单地落在“能不能提及他人商标”上,而在于相关标识的使用方式,是否已经超出了说明商品适配关系的必要限度。
网络店铺表示,其销售的确为适配配件,并非假冒官方产品。公司认为,该店铺并非仅以客观、必要的方式说明产品用途,而是在商品主图、详情页中对其商标名称进行了突出、放大使用,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商品系品牌官方产品、经品牌方授权,或与品牌方存在特定关联。
对于网络店铺而言,商品“能否适配”确实是消费者关心的重要信息;但对于公司而言,商标的突出呈现也可能影响品牌识别与市场秩序。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组织双方围绕商品页面展示方式、消费者认知、品牌保护需求及经营实际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并普法释明。
在商品宣传中,若商标仅被用于客观说明产品的适用型号、用途或兼容关系,且表述清晰、位置适当、不易引发误认,通常具有合理性。但如果商标被置于商品主图的显著位置,字号、颜色、排版明显突出,甚至弱化了自有品牌或商品来源信息,就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授权关系产生误解,进而引发纠纷。因此,经营者在销售适配类配件时,既要满足消费者对“能否适配”的信息需求,也要注意商标使用的边界与方式,避免因宣传不规范而踏入侵权风险。
经过调解员的释法说理与多轮沟通,双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商标权人撤回起诉,经营者对涉案商品页面进行整改,增加产品释明,明确标注“非官方配件”等信息,并对商标进行规范展示。
法官提醒:
网络店铺经营者需注意
1.说明适配关系要客观、必要
确需提及他人品牌或型号时,应围绕“适配”“兼容”“可用于”等事实进行说明,避免将他人商标作为吸引流量的核心视觉元素。
2.避免造成官方关联的印象
不要使用易使消费者误认的“原厂”“官方”“授权”等表述;如确非官方产品,应在商品标题、主图或详情页显著位置作出清晰说明。
3.商品页面不是“小事”
图片、标题、关键词、详情页、客服话术,共同构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整体认知。经营者应当定期自查,避免因不规范宣传给经营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知识产权保护,既要维护权利人的品牌价值,也要为市场主体合理经营留出空间。对经营者而言,规范经营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落实在商品页面的每一处细节中;对权利人而言,及时沟通、理性协商,也有助于更高效地实现维权目的。调解的价值,正在于让双方从“谁对谁错”的对抗中走出来,回到“问题如何解决”的现实中,共同让标识更规范,让消费者更明白,让经营者更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