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公安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焰
为持续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有效遏制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026年8月起,阿坝州若尔盖、金川、九寨沟、汶川、松潘、马尔康、红原等多地公安交管部门常态化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查处多起涉酒交通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现将多起典型违法案例集中通报如下。
8月2日,若尔盖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县城曙光街公路局路口查获酒驾违法人员李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10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交管部门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同日,金川县勒乌镇连续查处两起交通违法行为。勒乌镇临江路路段,彭某因同时存在无证驾驶、饮酒驾驶两项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合并罚款2300元;九寨沟大道上,王某驾驶川GRXXX7车辆,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被依法处以记12分、罚款19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8月6日晚间,汶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威州镇岷江路中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21时43分,刘某某驾驶川UXXX83小型货车途经检测点时被当场拦停,现场呼气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后续经司法鉴定机构抽血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为77mg/100mL。经查,刘某某曾在2023年7月因酒驾被查处,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情节严重。汶川县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9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8月7日,松潘县川主寺镇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桑某驾驶川U1XXXB车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值为7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被依法记12分、罚款19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8月9日,金川县勒乌镇星月半岛路口,马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8月10日,317国道189公里800米路段,驾驶人驾驶川JXXX89车辆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最终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
8月11日21时许,九寨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县城新城区滨河路开展巡查,拦获形迹可疑的张某成。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8.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查,张某成此前因交通肇事已被吊销驾驶证且终身禁驾,此次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酒驾上路,违法情节恶劣。交管部门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共计罚款2900元、行政拘留10日。
8月23日22时05分,红原县邛溪镇瑞庆东路源通酒店门口,夏某驾驶苏FXXXE8车辆,存在饮酒驾驶、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8mg/100ml,最终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2000元。
8月27日22时19分,马尔康镇团结街查获一起特殊酒驾案例,驾驶人驾驶川UXXX58车辆饮酒后驾驶三轮车,被交管部门依法处以记12分、罚款16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管部门提醒:公安交管部门表示,酒驾、无证驾驶、吊销驾照后驾车上路等行为,严重漠视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极大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下一步,全州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不分时段、不分路段开展常态化酒驾专项查处行动,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坚决杜绝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文明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