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霜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在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学季”系列板块,「图图与点点的法治小课堂」同步开讲。他们精选案件,用四格漫画+法官说法的形式,为同学们送上新学期的“法治第一课”。
“图图”和“点点”是谁?他们是漫画里的小朋友,也是我们身边每一个孩子的缩影。一块西瓜皮砸伤人,要赔多少钱?拉走同学的椅子,后果有多严重?抢10块钱,算不算犯罪?这些不是故事,是真真切切发生的案例。开学季,和“图图”“点点”一起,学法律、护成长。
拉走一把椅子 为何赔了10万元?
小杰与思思系同班同学,某天午休时,思思起身与前座同学交流,小杰突发“玩心”,偷偷将其椅子后拉。思思坐空仰倒,后脑勺着地,经诊断为颅脑外伤、双目视神经挫伤等重伤,后续多次就医治疗。思思父母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杰已具备一定判断能力,明知拉椅子可能伤人仍为之,存在过错,其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学校已通过多项举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无需担责。法院判决小杰父母赔偿10万余元。

法官阿姨有话说:同学们,开玩笑要有底线!拉椅子、伸脚绊人、从背后推搡,这些行为看似“好玩”,实际上非常危险,一不小心就会给他人造成终身伤害。别让“玩一下”变成“赔一生” 。学校和家长也要加强安全教育,让孩子明白哪些玩笑开不得。
互动小问答:
Q:同学之间开玩笑导致受伤,赔了钱就算“完事”了吗?
A:不是。赔偿是民事责任,解决的是“钱”的问题。但如果行为情节严重、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还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等刑事犯罪,面临的就是刑罚了。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以为“家里有钱赔就行”,有些错误的代价,不是钱能解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