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咨询委员会调研组赴甘孜州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题调研

  
2026-09-03 10:09:59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近日,省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三调研组组长王海萍一行赴甘孜州,围绕生态环境法典视域下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研究主题开展专题调研,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雄陪同调研。

甘孜州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冰川、森林、河湖、古树古遗址等生态与人文资源独特珍贵、生态系统极为脆弱,生态司法保护具有极强特殊性、典型性和示范性。调研组一行先后赴丹巴、康定、泸定,实地检视基层生态司法履职成效,系统调研特色资源司法保护、生态损害修复、源头治理等工作。

在丹巴县法院驻基卡依村法官工作站,调研组对工作站立足乡村一线、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就近化解涉旅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的工作给予肯定。指出要持续发挥基层法官工作站“前沿哨点”作用,把生态优先、损害担责、修复为主理念融入基层司法全过程,实现涉旅纠纷就地调处、生态风险就地化解。

在丹巴古树古遗址保护现场,调研组实地查看古树名木、历史古遗址司法保护。调研组充分肯定甘孜法院坚持生态保护与文化遗产保护一体推进,以预防性司法、恢复性司法守护高原自然禀赋和历史文脉,守住高原自然文化遗产安全底线的创新做法。

在康定木格措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调研组实地察看基地建设运行、案例宣教、法治普及、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调研组指出,基地是强化全民生态法治意识,要持续用好典型案例资源,引导社会各界树牢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治思维,推动形成源头预防、系统治理、全民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

在泸定海螺沟冰川保护区域,调研组针对高原冰川生态不可逆、修复难度大的突出特点,要求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系统保护、全面修复制度要求,积极探索符合高原冰川特征的司法修复、替代修复、预防性保护模式,以最严格司法守护冰川生态资源。

调研组一行还赴康定市姑咱法庭、泸定县冷碛法庭就基层法庭案件类型化治理工作进行了调研。

座谈会上,甘孜中院汇报了全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六家基层法院分别就五小叶槭保护、高原湿地保护、古文化及冰川保护等做了专题汇报。与会人员围绕生态修复责任认定、修复方案适用、损害评估、跨区域协同治理等重点问题深入研讨交流,调研组针对性给予专业指导、提出改进路径、明确工作方向。

调研组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全面实施,为生态司法保护、生态修复治理提供了系统完备的法治依据。甘孜法院要立足特殊生态区位,扛起上游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准确把握法典精神内核,规范适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制度;要立足高原高寒、生态脆弱实际,持续提炼冰川保护、古树古遗址保护、乡村生态治理等特色司法经验,形成环境有要求,司法保护就跟进要求,形成共治共创的大保护理念。 

甘孜中院负责人表示,全州法院将认真吸收落实此次调研指导意见,持续深学笃行生态环境法典,不断完善高原特色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生态修复工作机制,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筑牢川西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为甘孜州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