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天府新区法院开展主题研讨

  
2026-09-01 16:35:5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近日,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6年第4次集体(扩大)学习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主题开展研讨。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二个坚持”,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也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指引和行动指南。要跳出“结案了事”惯性思维,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把每一起案件作为观察社会治理的窗口,把履行司法职能嵌入基层治理,统筹兼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推动司法裁判从个案定分止争向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延伸。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治理,积极运用“都江堰工作法”推动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法治强基固本,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充分发挥和拓展审判职能作用,通过行政审判“三书一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发现基层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主动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改进,保障基层治理有序高效开展。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学习贯彻和运用“都江堰工作法”推进金融、服务合同、民间借贷等高发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坚持个案处置与类案研判相结合,从小案当中梳理共性风险,推动批量纠纷源头过滤,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协同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联动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为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条件。

强化德治教化作用,培育基层法治文化。充分挖掘“梦溪·萤火” 普法宣传品牌辐射效应,常态化深入基层开展以案释法、巡回审判等活动,把德治教化融入司法全过程,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习惯,为基层社会治理厚植法治文化土壤。

健全协同共治体系,凝聚基层治理合力。坚持党建引领,主动对接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基层自治组织等外部力量,深化运用物业协同法庭等措施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创新举措,合力构建完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为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贡献基层法治力量。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