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谢谢法官,这钱终于拿到手了!”近日,宝兴县人民法院依托“保全+先行调解”机制,成功促成三起涉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纠纷当场履行,被告公司一次性向三名原告支付租赁费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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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去年说起。2025年11月,被告公司因承建宝兴县G351线明洞基础及桩基工程,施工设备一时周转不开,分别找到三名原告,租赁了挖掘机、运输机和吊车用于现场施工。双方约定了租金及计费方式,然而工程完工结算时,被告公司却因资金周转困难,仅支付部分款项。经过几番协商,被告向三名原告分别出具了欠条,承诺尽快付款。可欠条拿在手里,钱却迟迟没到账。多次催要无果,三名原告先后向宝兴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宝兴县法院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这三起案子被告同一、法律关系同类、事实高度关联。“既然是同一被告、同类纠纷,分开办既浪费司法资源,也不利于一次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法院随即决定对三案并案研判、同步推进。
怎么推进?承办法官心里有本账。租赁合同纠纷看似简单,但如果被告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算赢了官司,原告也可能拿不到钱。为推进调解进程、防止被告转移财产、确保后续执行到位,法院依法对被告公司名下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保全不是为了把企业逼上绝路,而是给履行加一道‘保险’。”承办法官坦言,以保全“锁”住财产,形成有效司法威慑,促使被告从消极应对转为主动协商。
有了保全措施作保障,调解工作底气更足。承办法官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把双方当事人请到调解室。调解桌上,账目核算是第一道坎。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坐下来,一笔笔核对租赁时长、计费标准、已付金额和未付余额,把糊涂账算成了明白账。
账目厘清了,心结尚未解开。法官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做起了双方的工作。对被告,法官释法明理,“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立身之本,该付的钱躲不掉。”拖欠租赁费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被保全的财产还面临处置风险,拖得越久,代价越大;对原告,法官则耐心说明被告目前的经营困境,争取理解与让步。
几轮调解下来,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和解。8月26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公司当场将20余万元租赁费一次性支付给三名原告。拿到钱的那一刻,一名原告长舒了一口气:“租金拖了这么久,心里一直不踏实。今天能当场拿到钱,真的感谢法院做了这么多工作。”款项到账后,三名原告当场撤诉并申请解除对被告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至此,三起纠纷从保全助推到先行调解、从达成和解到当场履行、从“纸上权益”到“真金白银”,实现全流程闭环运行,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