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驾车上路,其父为啥被罚1000元?

  
2026-08-31 17:23:04
     

蔡述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近日,中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名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接报后,该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调取沿线视频监控、循线追踪,民警迅速锁定涉案车辆及驾驶人,并成功将其查获。经查,该车驾驶人确系未成年人,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该未成年人系出于好奇,在其父亲作为监护人知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上路。民警当场对监护人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判断能力和应急处置经验不足,遇到突发状况往往难以正确应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民警依法约谈了该监护人,严肃指出其监护失职问题,明确告知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最终,中江公安交管大队对该监护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说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最低年龄为18周岁。这意味着,任何未成年人都不具备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资格。部分家长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孩子只是在没人的地方练练手”“短距离开一段没事” ,殊不知这种行为本身已违法,且一旦发生事故,监护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