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剪钳剪断自由路!男子盗窃53根充电桩线缆获刑四年

  
2026-08-28 12:28:06
     

张艺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新能源充电桩是服务群众绿色出行、完善城市配套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关乎民生便利与公共安全。然而,个别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将黑手伸向公共充电设施,蓄意破坏、盗窃线缆牟利,不仅损毁公共财产、扰乱民生秩序,更埋下极大安全隐患。


8月28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盗窃充电桩线缆案,男子多次伪装作案、盗取公共设施谋利,最终为自己的贪念付出沉重刑事代价。

经查,被告人赵某因个人经济拮据,心生歪念,预谋盗窃公共充电桩线缆变卖获利。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处罚,赵某提前精心准备作案工具、策划伪装方案,专门购置头套、帽子遮挡样貌,还将自有货车挡风玻璃涂黑,妄图彻底掩盖作案痕迹、规避侦查。

2026年3月期间,赵某驾驶改装伪装后的货车,先后三次流窜至辖区酒店、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伺机实施盗窃。

作案时,其利用剪线钳暴力破坏设备,累计剪断31台充电桩的53根充电枪线。

得手后,赵某刻意丢弃充电枪头,将其中35根线缆变卖至废品回收站,非法获利6550元,全部挥霍用于个人消费,剩余18根线缆尚未售出。

经价格认证中心依法鉴定,涉案53根充电枪线及配套设备,市场总价值高达99136元,属盗窃数额巨大范畴。

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案件情节,赵某曾有盗窃前科,本次作案主观恶性较大,且全程采取破坏性手段盗取正在使用的公共基础设施,并非普通财物盗窃,不仅造成巨额公共财产损失,还直接导致多台充电桩瘫痪失效,影响市民正常绿色出行。

同时,线缆被暴力剪断后裸露在外,极易引发漏电、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远超一般盗窃案件,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综上,法院结合被告人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广安区法院法官说法,本案是典型的破坏新能源公共设施盗窃案件,极具警示意义。随着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充电桩已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民生基础设施,事关群众日常出行与公共安全。

犯罪分子通过暴力剪切方式盗取在用充电桩线缆,看似盗取线缆牟利,实则是破坏公共服务设施、漠视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此类破坏性盗窃,一方面直接造成公共财产损毁、市政设施停运,影响民生服务;另一方面裸露的电线、破损的设备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威胁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法院对该案从重处罚,既是严厉打击侵财类违法犯罪、捍卫公私财产安全,也是精准护航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守护城市公共安全的司法体现。在此告诫广大群众,法网恢恢、罪责难逃,任何妄图破坏、侵占公共设施牟利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公共基础设施归全民共享、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容任何人侵占、损毁、破坏。广大市民要自觉爱护充电桩、路灯、管网等市政公共设施,摒弃贪小便宜、心存侥幸的错误心理,坚决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欢迎群众积极举报破坏、盗窃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