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复议联动机制 妥善化解288万元涉企债务纠纷——攀枝花打造政企良性互动法治样板

  
2026-08-28 09:35:11
     

李昌达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四川省公布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攀枝花市一起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成功入选。该案中,攀枝花行政复议机关摒弃“就案办案、重程序轻实体”的传统惯性,依托创新复议联动调解机制,穿透程序性争议表象、直击企业债务难题,妥善化解288.86万元涉企欠款纠纷,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争议效能,实现市场主体纾困、行政行为规范、政企关系提质的多重正向价值,为全省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可借鉴的实践样板。

一纸信息公开申请 牵出百万级企业经营困局

据了解,该案缘起于一起看似普通的政府信息公开履职争议,背后却是企业长期面临的资金拖欠难题。2021年10月至2024年12月,涉案企业先后与某县家庭农场、种猪场及两处村委会签订四份项目合同,承接当地省级农村沼气种养循环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重点村建设等涉农重点项目,负责工程施工、设备供货及技术配套服务。

据合同约定,系列项目总金额达353.5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补贴资金298.86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甲方属地某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拨付补贴资金。2022年11月至2024年12月,所有项目均按期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项目甲方也按流程提交了委托付款申请,但该县农业农村局未依法依规足额履行资金拨付职责。截至争议发生时,该局仅拨付资金10万元,累计拖欠企业项目款项288.86万元,长期资金占用给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造成极大压力。

为厘清项目资金批复、核定、拨付等核心信息,推动欠款问题妥善解决,2025年1月14日,涉案企业依法向某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面对企业合法合规的信息公开诉求,该局在签收申请后,未在法定时限内作出任何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2025年4月10日,涉案企业依法向该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寻求法治途径化解纠纷。

穿透程序表象办案 联动调解破解实体堵点

常规行政复议案件多聚焦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性审查,但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攀枝花复议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纾困为导向,精准穿透案件程序表象,深度研判争议本质,清晰识别出企业核心诉求:并非纠结信息公开的程序履职问题,而是希望通过法治渠道推动长期拖欠的项目工程款落地兑付。

案件审理期间,某县农业农村局对长期拖欠企业款项的事实及金额予以全盘认可,坦言因县级财政资金调度紧张等客观因素,导致资金拨付滞后、履职缺位。至此,案件争议焦点从表层的行政程序争议,彻底转化为实质性的涉企债务化解难题。

为杜绝“程序空转、案结事未了”,最大限度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复议机关主动转变办案思路,摒弃机械书面审查模式,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依法中止案件审理,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启动联动调解程序,创新构建“复议调解+多方联动+跟踪督办”一体化解纷机制。

针对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繁琐、审批卡点多、资金筹措难等核心堵点,复议机关主动牵头联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等多家单位,开展专题协同研判,逐条梳理资金拨付全流程,精准定位履职短板与工作漏洞,科学制定合规可行、稳妥落地的资金兑付方案。同时,将该案作为涉企营商环境重点问题专题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统筹协调,打通资金保障渠道,为纠纷实质性化解筑牢基础。

经过多轮精细化调解、常态化跟踪督办,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某县农业农村局分四期足额结清288.86万元全部拖欠款项。随着资金逐步兑付到位,企业经营资金压力彻底解除,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的良好效果。

个案探索形成范式 法治赋能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此次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是攀枝花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生动缩影。相较于传统办案模式,该案突破了“重审查、轻化解”的局限,以穿透式审查思维、多元化联动机制,一次性实质性化解涉企纠纷,既纠正了行政机关履职偏差,又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有效节约司法行政资源,为同类涉企欠款纠纷处置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攀枝花范式。

近年来,攀枝花发挥深耕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市水平,持续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案755件,同比大幅增长268%,行政复议纠错率达11.8%,调解和解结案率42.2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全市2起复议案件分别入选司法部、四川省重大法治实事典型案例,法治化解争议、保障权益、规范行政、护航发展的效能持续释放。

专家点评:以制度创新激活复议解纷核心效能

“本案是典型的‘程序为表、实体为里’涉企复议案件,精准诠释了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争议的核心制度价值。”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勇评价道。

该案的突破之处,首先在于穿透式审查思维的运用。复议机关未局限于审查信息公开履职问题,精准识别企业“借程序解实体难题”的真实诉求,将争议焦点从程序性履职转化为实质性债务纠纷,为实质化解奠定基础。

其次,案件创新多元协同解纷体系。复议机关兼顾“居中裁决”与“联动调解”双重角色,构建起“复议牵头、多部门联动、全流程督办”的立体化解纷生态,有效破解单一部门履职局限。

同时,该案实现了个案化解向营商环境系统优化的延伸。面对财政资金紧缺等客观制约,复议机关未简单作出刚性裁判,而是以调解为核心彻底解决欠款问题,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邓勇表示,为持续放大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效应,可从三方面深化制度落地、赋能法治营商建设。一是提炼推广“复议调解+多方联动+跟踪督促”工作模式,形成标准化办案指引;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健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及时限规范;三是持续深化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将实质性化解涉企争议作为核心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纠错、权益保障、矛盾化解的关键作用,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护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