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唐万贵
日常生活中,刷到他人受伤受委屈的动态,不少网民都会心生怜悯、善意劝慰。但部分人为博取网络关注、赚取流量热度,不惜虚构事实、制造虚假悲情场景,自导自演闹剧误导网友,最终触碰法律红线,受到相应处罚。近日,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就查处了这样一起网络造谣案件。
据悉,网民李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网友同情,在抖音平台发布了一张脸部布满淤青、状态凄惨的照片,隐晦暗示自己遭遇他人殴打。该动态发布后,迅速在网络传播扩散,引发大量网民围观热议。众多不明真相的网友纷纷在评论区留言,有的对施暴行为予以谴责,有的当事人支招报警维权,也有细心网友提出质疑,猜测伤情是特效化妆伪造。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分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网络巡查工作中发现该可疑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工作,全面核实事件真伪、固定相关证据。经公安机关细致核查确认,李某某从未因所谓“被殴打”一事向警方报警求助,其发布的脸部淤青照片并非真实伤情,而是通过特效修图软件合成制作,网传被殴打情节完全是其凭空虚构、刻意编造。
李某某为博取网络流量、制造话题热度,故意编造被殴打虚假信息并在网络公开传播,误导公众、引发网络热议,已然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仁和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李某某发布的相关不实信息已被依法责令删除。经民警批评教育,李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与错误性,主动悔过自省。
对此,仁和公安郑重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如遇可疑信息,欢迎向公安机关举报,我们将依法核查处理。
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让真相跑在谣言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