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接连出现群众手机被扒窃的警情,为纵深推进“百日攻坚·甜城铸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街面扒窃等侵财类违法犯罪,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紧盯人流密集区域治安防控,加大巡逻盘查与视频巡查力度,对群众深恶痛绝的扒窃犯罪坚持露头就打、快侦快破。近日,该局成功侦破一起盗窃案件。

2026年6月以来,东兴区辖区内接连出现群众手机被扒窃的警情。经查,犯罪嫌疑人阿牛某某与打曲某某因身上没钱,遂商量一起偷手机后销赃。
作案期间,两人提前分工,相互配合,身着长袖长裤,脸戴口罩,头戴头盔,骑着电动车在内江市城区内闲逛,由一人望风,另一人作案,得手后便快速驾车离开。扒窃对象大部分为在街面上骑车和走路的群众。

两人自认为全副武装、天衣无缝,作案手法隐蔽、行踪难以追查,能够规避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经查,在此之前,两人还曾在成都、宜宾、泸州等地流窜作案,屡屡得手后心存侥幸,辗转内江市辖区继续伺机作案。两人此前已成功盗窃手机二十余部,得手后将手机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给在福建省漳州市的老乡阿木某某销赃。
2026年7月,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快速明确两人身份,并赴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福建省漳州市将三人捉拿归案。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东兴公安将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紧盯商圈、车站、集市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不断织密治安防控网络,以实实在在的打击成效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坚决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