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司法拘留15日!

  
2026-08-25 15:04:29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李某与杨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2.8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8月19日,彭州法院“执行110”接到群众提供的杨某行踪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将杨某拘传至法院。到院后,执行干警对杨某开展释法明理与训诫教育,但杨某仍态度消极、百般推脱,为惩戒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法院依法决定对杨某司法拘留15日。

杨某被拘留后,当日傍晚其亲友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表示愿意代杨某履行义务,并于当天将2.8万余元案款全额缴至法院。鉴于案款已全部履行完毕,杨某本人也对拒执行为深刻悔过,8月20日,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杨某的司法拘留。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