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源剑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打麻将本是群众日常休闲娱乐方式,却被不法分子加装作弊设备,异化为骗取钱财的“陷阱”。近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麻将作弊设备实施诈骗的案件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柏某等5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刑罚,为其利用科技手段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密谋搭链 改装牌局构建作弊体系
案件源于一场因赌博输钱萌生的歹念。2024 年 9 月,柏某因长期在茶楼参与麻将赌博屡屡输钱,遂萌生通过作弊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的不法念头,随后与好友宋某伟共谋,确定利用科技设备操控赌局敛财的作案方案。
二人明确分工:由宋某伟负责采购、安装作弊设备,诈骗所得赃款由宋某伟、柏某各分得 40%,剩余部分用于支付其他参与人员报酬。方案敲定后,宋某伟迅速购置微型摄像头、麻将机专用作弊配件、微型蓝牙耳机等全套作案工具。利用柏某参股经营茶楼的便利条件,宋某伟在茶楼包间的窗帘杆、空调通风口等隐蔽位置秘密安装微型摄像头,同时对麻将机进行改装、加装作弊配件,打造了一套隐蔽性极强的作弊操控设备。
为确保诈骗闭环运作,宋某伟先后邀约王某、胡某龙、孔某 3 人入伙,形成分工明确的犯罪链条:宋某伟、柏某作为核心组织者,伪装成普通参赌人员上桌参与赌局,麻痹被害人;胡某龙负责操作作弊设备调整牌序,操控牌局走向;孔某通过监控设备实时掌握全场牌面信息并同步传递给王某;王某则通过专用设备向场上同伙实时报牌、远程指挥出牌。整套作弊流程环环相扣,迷惑性极强。
多次作案 警方收网团伙悉数落网
2024年10月,短短几天内,该团伙利用改装后的作弊赌局先后实施诈骗 3 起,累计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48200元。作案得手后,5人按照事前约定分赃,其中柏某分得22450元、宋某伟分得16250元、王某分得8200元、孔某分得700元、胡某龙分得600元。
公安机关根据前期摸排掌握的线索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某茶楼内当场抓获正在实施诈骗的宋某伟、柏某。当日,办案民警循线追击,先后在攀枝花市西区抓获王某、孔某,在仁和区抓获胡某龙,该诈骗团伙5名成员全部落网。到案后,5人均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办案机关依法扣押全部涉案作案工具及赃款,包括微型蓝牙耳机、摄像头等物品。案发后,5名被告人均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处理。
依法定罪 二审维持原判彰显公正
2025年4月,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宋某伟、柏某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仁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科技作弊设备,以麻将娱乐为幌子设置虚假公平赌局,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审理认定,在共同犯罪中,宋某伟、柏某发起犯意、筹备作案工具、组织人员实施犯罪,王某负责核心指挥操作,3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胡某龙、孔某参与辅助性事务,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2025年6月,仁和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不等,并处三千元至八千元不等罚金;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对涉案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8月,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释法 警惕“科技赌局”诈骗陷阱
法官表示,技术本身无善恶,使用边界却有法纪红线。科技发展的初衷是服务民生、造福社会,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攫取非法利益的工具,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法官指出,赌博本身属于违法行为,而借助科技设备设局“出千”,本质是以欺骗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知,进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犯罪,相较普通赌博行为性质更为恶劣。广大群众应当充分认清赌博的社会危害,自觉抵制各类赌博活动,摒弃侥幸获利心理,提高对各类“设局赌骗”陷阱的识别能力,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任何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