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涉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自8月17日起至10月16日,遂宁市正式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中心城区三(四)轮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整治交通顽瘴痼疾,全力筑牢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日常出行中,电动三(四)轮车无牌上路、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穿插变道、超员载人、乱停乱放、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多发频发,部分非标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防护能力薄弱,极易引发道路剐蹭、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严重扰乱中心城区正常通行秩序,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交通突出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覆盖遂宁市中心城区全域,聚焦交通违法高发、事故多发重点区域和重点车型,实行精准管控、靶向治理。

整治重点车辆包括: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等各类三(四)轮非机动车、低速机动车辆。
整治重点区域聚焦商圈、学校、医院、车站、主干道及城乡结合部等人员密集、车流集中、违法多发路段,通过定点严查+动态巡查相结合,实现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管控全覆盖,严厉打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坚持源头管控、路面严查、宣传劝导三位一体同步推进,打出综合治理组合拳。一方面从严查处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坚决杜绝带病车辆、违法车辆上路行驶;另一方面强化源头治理,严查车辆非法改装、违规销售等行为,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市民安全出行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法、摒弃陋习。
交警部门明确,所有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必须严格遵守四项硬性标准,缺一不可:一是车辆合规上牌,严禁无牌无证、非标车辆上路;二是驾驶人持证驾驶,杜绝无证驾驶、违法驾车;三是足额投保相关保险,保障出行风险兜底;四是严守通行规则,坚决杜绝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超员载人、非法改装、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遂宁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常态化严查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购买、不改装、不驾驶、不乘坐非标三(四)轮车,主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通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遂宁市道路交通环境。
(遂宁交警支队 文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