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雯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俞阳
为骗取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德阳一男子虚构妻子与自家健身工作室存在劳动关系,违规缴纳医保后申领生育津贴及医疗报销费用。近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宣判。
被告人谢某某系某健身工作室合伙人及实际经营者。2024年,其妻张某怀孕,为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套取国家生育保险津贴,谢某某在张某并未实际参与工作的情况下,虚构张某与健身工作室存在劳动关系,安排财务人员为张某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个月,累计缴费3856.95元。张某生育后,谢某某凭借虚构的用工材料,向医保部门申领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医疗及产前检查补助。后经群众举报,医保部门核查发现该案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谢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还全部涉案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劳动关系事实,伪造用工材料,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说法:生育保险基金事关公共利益,不容侵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266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相应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