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法庭故事,1800吨煤炭堆了三年是怎么搬走的?

  
2026-08-21 16:48:55
     

邹杰 陈柯芯 四川法治报有限责任公司 周夕又

近日,当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临空经济区法庭陈法官,第三次翻开聂某诉某砖厂买卖合同纠纷的卷宗时,心里清楚——这又是一场注定没有赢家的诉讼。

一纸判决解不开的死结  案子已经纠缠了多年......

聂某向某砖厂出售了煤炭已经好几个月了,但是其中一批2300吨的煤,砖厂说在用了500吨以后发现了质量问题,因此拒付货款,还反诉要求聂某赔偿自己对下游买家的损失。一审、二审、再审,三级审理下来,法院既驳回了聂某要求给付货款的诉请,也驳回了砖厂要求赔偿的反诉请求。

原因很无奈——堆放在砖厂的那批煤炭,到底是不是聂某供应的,已经无法查实。但砖厂确实在收货后不久就一直在和聂某沟通质量问题,双方还曾达成过重新烧制的协议。无奈双方证据都不足,法院只得驳回双方的诉请。

砖厂的场地上,1800余吨煤炭像一座小山,堆了三年多。砖厂不敢处置,万一哪天聂某又说:“这是我的煤”怎么办?可是这堆煤占着地方,没法生产,也没法腾挪。聂某更不愿意去做烧制实验,煤炭堆放太久,热量早就挥发殆尽,现在做实验,结果必然对自己不利,等于给自己挖坑。

双方就这么耗着。直到聂某听说砖厂已经把煤用了,认为这构成对质量的“默认认可”,又一次诉到法院。但经核实,那1800多吨煤还好好堆在那里,纹丝未动。

“重复起诉”四个字  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从法律技术上说,这个案子处理起来非常简单——没有新的事实,没有新的证据,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重复起诉。驳回起诉,写一份裁定书,几分钟的事。

可陈法官看着卷宗里双方这些年往来的几十份材料,看着庭审笔录里耐心额充满怨气的陈述,便知道,如果就这么一纸裁定驳回去,聂某不会服气,砖厂也还在原地打转。那1800吨煤还会继续堆下去,双方还会继续耗下去,也许过不了多久,又会有人第三次走进法院大门。

“如我在诉”——这四个字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法庭的要求,陈法官心想:如果自己今天是聂某,奔波多年一分钱没拿到,会甘心吗?如果自己今天是砖厂老板,一堆根本不能用的煤占着场地三年多,会甘心吗?都不会。那就不能简单地把案子推出去。

信任,是从一次次“跑断腿、磨破嘴”里长出来的,最初的沟通异常艰难。

双方对原一审、二审判决他们败诉的法官都颇有微词,聂某说:“法院都不信我,我还能信谁?”砖厂那边也是一肚子委屈:“煤堆在那里三年,我们还赔了下游买家钱,我们损失多大,谁管过?”

陈法官也是习惯了法官被败诉方指责了,有情绪是正常的,老百姓是需要倾诉的。那就先听,让他们把话说完。

第一次约谈聂某,从上班时间谈到了下班时间。他翻来覆去讲的都是那几句话:“我送的煤没有问题”“我送了那么多批煤炭都没有问题,怎么可能单独坑她们这一批”“对方就是不安逸我催他还我的借款,于是就不想给货款了”。陈法官没有打断他,等他讲累了,才慢慢给他分析:煤已经查不清楚是不是你的了,以前查不清,时隔三年,现在更查不清了,这是个无奈的现实。但质量争议也是真实存在的。你现在要么去用放了三年的煤炭做烧制实验,不烧制就是标准重复起诉,你还有第三条路吗?聂某沉默了。

第二次约谈砖厂,老板拍着桌子说:“那煤我们真的没有用!放着都占地方,烧了更不敢!”陈法官说我信,但你现在拿不出证据证明煤炭是聂某的,你发现质量有问题的时候,为什么不及时进行证据的保全和固定?老板也沉默了。

这样的“背对背”沟通,前后进行了七八轮。有时在法庭,有时在现场,有时打电话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慢慢地,双方的火气没那么大了,愿意坐下来听陈法官说话。

商业的事  得用商业的逻辑去谈

调解不能只讲法律,还得讲“生意经”。陈法官跟聂某算了一笔账:那1800吨煤堆了三年,热值早就降了,就算现在做烧制实验,结果大概率对你不利。你要坚持打下去,诉讼费、时间成本不说,万一败诉了,连最后一点协商的余地都没了。

又跟砖厂算了一笔账:那堆煤占着场地三年多,你们损失了多少产能?如果继续耗下去,这堆煤搬不走,场地用不了,生意还做不做了?商业经营讲究的是轻装上阵,背着这么个包袱,怎么走远?

“大家都是做生意的人,生意讲究一个气运和气场。为这一堆煤,耗了这么多年,如果坏到运势了,值得吗?”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

最终,双方达成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砖厂一次性支付聂某16万元,聂某放弃对剩余1800余吨煤炭的所有权利主张。砖厂老板转头就给合伙人说:“这堆煤终于能搬走了!”

几天后,聂某也专门打了个电话来告诉陈法官钱收到了,这个事情终于可以放下了。

案结事了  这才是真正的“了”

这起案件让陈法官更深刻地理解了“枫桥经验”的真谛——矛盾不上交。如果当初只是简单地反驳起诉,从程序上来说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聂某还会再来,砖厂还会再告,那1800吨煤炭还是继续堆下去。 一纸裁定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只会把一个矛盾从一审拖到二审,从二审拖到再审,从再审又拖回一审。

司法为民,不是在冰冷的法律条文里,而是在暖心的实际兑现中。判决之外多走一步,多想一层,多谈一轮——这一小步,有时候能让一个纠缠多年的死结,真正解开。那1800吨煤终于可以搬走了。而比煤炭更重的,是当事人心里那块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