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碳汇”跨省输出  川渝首张司法碳票完成交付

  
2026-08-21 14:10:36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8月20日,川渝首张跨省司法碳票交付活动暨川渝司法碳汇协作座谈会在雅安举行。本次活动是川渝两地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理念的具体行动,也是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会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负责人周翼介绍了案件背景。

涪陵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时,经释明,被告人自愿通过认购林草碳汇,用于抵偿滥伐行为造成的森林固碳释氧等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因重庆本地尚无成熟的林草碳汇产品可供交易,法院主动对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碳汇司法实践基地”所在地宝兴县法院,借鉴雅安地区已有碳汇认购经验。最终,被告人通过认购“宝兴县大熊猫栖息地保护修复碳普惠项目”碳汇,实现了惩罚与修复相统一的目标。不仅开创了“重庆案件+四川碳汇+跨省修复”的新模式,也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碳汇司法实践基地”辐射效应首次由省内延伸至省外。

协作交流环节,四川蜀天能源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景波介绍了“宝兴县大熊猫栖息地保护修复碳普惠项目”的开发流程和认购机制。与会人员围绕碳汇数量认定、交易价格、分配机制,以及西南片区交易所在跨域碳汇认购中的功能定位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为碳汇司法修复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有益思路。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赵翎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为司法碳汇实践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进一步彰显了碳汇工作的时代价值与法治内涵。川渝山水相连、生态紧密相依,川渝首张司法碳票的落地,既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的务实举措,也是两地法院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开展司法实践的有益探索。推进“碳汇+司法”协作工作,必须坚持科学性与规范性并重,确保每一起案件运用碳汇开展替代性修复均法律依据充分、办理程序合法。

雅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友波表示,雅安法院近年来在修复性司法方面持续创新,先后发出全省首份“补栽补种令”,办理全省首例“碳汇修复”案件,并探索“反向修复”“社区矫正人员义务劳动植树养护”“劳役代偿”等多元修复方式。此次川渝跨域碳汇协作,既是两地法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发展战略的务实行动,也是环资审判领域“川渝一家亲”的生动写照。雅安法院将继续深化与重庆法院的协同联动,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域司法协作成果。

重庆市五中院、涪陵区法院、雅安中院、宝兴县法院、市县林草部门、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管理局邛崃山分局、四川蜀天能源资源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编辑:张晓雨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