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夫妻琐事起争执,一名女子因情绪上头、一时任性,醉酒驾车在路上行驶近两公里。原本的家庭小纠纷,最终演变成刑事案件,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沉重法律代价。
2026年8月6日晚,王某因与丈夫发生家庭矛盾,心情烦闷,随即邀约朋友外出聚会散心。席间,王某借酒消愁,连续饮酒。尽管亲友多次劝导、耐心安抚,但王某情绪始终未能平复。当晚22时许,聚会结束,带着满腹怨气的王某独自骑行电动车准备回家。
返程途中,其丈夫驾车途经此地,紧随其后一路跟随。本就心生不快的王某见状更加赌气、情绪激化。回到小区楼下后,王某并未选择停车上楼平复情绪,反而一时冲动、赌气逞强,拿出车钥匙擅自启动自家小型轿车,驾车驶出小区。

目睹妻子浑身酒气、执意开车,丈夫心惊不已,深知酒后驾车极度危险,只能紧随车辆后方缓慢跟随、全程看护,试图寻找时机劝停。
就这样,王某带着情绪醉酒驾车,丈夫驾车紧随劝阻,两车一前一后在道路上行驶近两公里。所幸当晚路面车流、人流较少,且王某车速较慢,未引发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财产受损的严重后果。

行驶途中,王某将车辆停靠在一处公交站台旁。丈夫立即上前敲门劝阻,反复劝说其切勿继续驾驶、尽快下车。王某误以为双方又将发生争执、引发冲突,情绪激动之下,直接拨打110报警。
辖区民警接警后迅速抵达现场处置,及时稳住双方情绪、化解现场纠纷。处警民警在处置过程中,敏锐察觉王某满身酒气,存在明显酒后驾驶嫌疑,随即当场对其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现场检测,王某血液酒精含量达82mg/100ml,已远超80mg/100ml的醉驾认定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后,医务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抽血固定证据。
面对检测结果,王某幡然醒悟,对自己赌气醉驾的荒唐行为懊悔不已。只因一场家庭口角、一时情绪失控,触碰法律红线,从普通群众沦为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岳池县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即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醉酒驾驶者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留下终身刑事案底,对个人征信、子女政审、从业就业均会造成深远影响。
生活琐事、夫妻矛盾皆可沟通化解,但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绝无侥幸可言。广大市民务必引以为戒,自觉摒弃“侥幸心理”“赌气心态”,始终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理性控制情绪、严守法律底线,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