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2次伪造转账凭证拖延执行,雅安市雨城区法院:拘留15日!

  
2026-08-19 14:18:1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法官,钱已经转到法院一案一账户了,你们查收一下!”“这次是对公转账,流程已经操作完成,系统有延迟,过两天就到账!”近日,雅安市雨城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接连收到被执行人梅某的“到账喜讯”,其发来“转账截图”,声称执行案款已足额缴纳。

然而,一周又一周过去,法院案款专户始终未收到转账。这一场被执行人自欺欺人的“履约大戏”表演,终究瞒不过执行干警的“法眼”……最终,梅某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因伪造转账凭证,企图拖延执行,被雨城区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日。


事件起因:欠债不还承诺分期履约

该案系一起普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标的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梅某置生效法律文书于不顾,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且长期刻意隐匿行踪、规避执行,申请人合法权益迟迟无法兑现。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通过执行110联动机制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接到举报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击,成功将长期失联、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梅某挡获。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开展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准备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时,梅某家属主动出面担保,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债务的和解协议。

基于当事人自愿和解原则,雨城区法院暂缓对梅某采取拘留措施,给予其履约改错机会。

花式骗执:伪造凭证拖延执行

本以为梅某会信守承诺、按期履约。谁知,梅某开启了“口头积极、行动为零、截图造假、拖延耍赖”的套路,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出拙劣骗局,伪造转账凭证虚构还款事实,应付法院执行。

第一次造假:谎称个人转账到账。和解后第三日,执行干警主动跟进履约进度,向申请人核实收款情况。梅某随即向执行干警发送“转账截图”,称已将首期款项转入法院一案一专属账户。因法院案款到账存在系统延迟,执行干警初期予以耐心等待。可整整一周过去,财务对账后确认:案款账户无任何对应款项入账。面对执行干警质问,梅某拒不承认造假,借口操作失误、系统卡顿搪塞推脱。

第二次造假:谎称对公转账延迟。眼看谎言即将败露,梅某依旧不知悔改,再次向执行干警出示企业对公账户转账操作截图,谎称对公财务流程已操作完毕,只差授权步骤,银行系统存在延迟,两三天内必然到账。梅某反复强调“钱已经从账户转出,是法院系统接收问题”,一味甩锅法院、甩锅系统,拒不承认未实际付款的事实。

执行干警多次与财务人员、案款管理系统后台反复核对、逐条溯源,最终查实:梅某自始至终未产生任何真实转账记录,两次履约截图均为造假,企图欺骗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拖延执行。即便后期被干警当面核实揭穿,梅某仍固执狡辩,一口咬定资金已转出、是法院收款出现问题,且态度恶劣、毫无悔过之意。

梅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正常执行工作秩序。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虚假履约、欺骗执行的违法行为,捍卫司法权威、震慑失信行为,雨城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梅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法官提醒】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生效法律文书必须自觉履行,虚假截图、口头敷衍、花式拖延、欺骗法官绝非“小聪明”,而是触碰司法底线的违法行为。任何试图以造假、欺瞒、拖延方式规避执行的行为,终将被依法严惩。奉劝所有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诚信履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