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8月18日,记者从广安中院获悉,该院开启涉民生执行绿色通道,依法强制执行,成功为高龄老人追回拖欠赡养费用,以司法刚性为晚年生活兜底护航。
据悉,黄某育有两儿一女,早年因赡养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明确三名子女以四个月为周期轮流照料老人,若无法亲自照料生活,需每月支付赡养费3000元,保障老人基本生活所需。
判决生效后,其余子女均能自觉履行赡养责任,唯独儿子贺某漠视法律判决、罔顾孝道责任,既未按照判决期限轮流照料老人,也长期拖欠、拒不支付赡养费。
黄某年老体弱,缺乏稳定生活来源,多次自行催要费用无果,晚年生活陷入窘迫困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高度重视涉老、涉民生案件,第一时间开启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全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执行过程中,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贺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足额履行赡养给付义务。同时依托线上线下一体化查控系统,全面排查贺某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全部财产线索,依法对其账户予以冻结。经查,其冻结账户余额足以全额覆盖拖欠赡养费。
为审慎办案、核实实情,执行干警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核实贺某长期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正当理由拖延规避执行的客观事实,确认其具备履行能力却恶意拖欠、漠视老人权益。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法院依法对冻结资金进行强制扣划,全部拖欠赡养费顺利执行到位,切实兑现生效裁判,及时缓解了老人的生活困境。
法官提醒,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法定强制性义务。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履行赡养责任。对于拒不履行赡养判决、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采取冻结、扣划、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坚决捍卫老年人合法权益,用司法力量守住孝道底线、守护最美“夕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