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抓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近日,炉霍县法院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宣传活动,通过集中研学、普法下沉、案件提质等多元举措,推动法典精神落地生根,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以学促知,夯实绿色司法理论根基
炉霍县法院组织干警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集中学习会,围绕法典立法主旨、新增制度条款、环境案件裁判要点开展深度研学。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赋能并重,着力提升司法履职能力。重点梳理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核心内容,引导办案干警准确把握法典条文内涵,统一环境案件裁判尺度,补齐环境审判业务短板,不断提升干警办理生态环境案件专业能力,夯实生态司法履职理论基础。

以审促治,擦亮生态司法办案底色
坚持把法典精神融入环境资源审判全流程,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法典首次写入推进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条款,明确规定执法司法协同制度、禁止令保全措施、生态修复责任。炉霍县法院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惩治、修复、教育、预防四位一体的生态司法路径,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做实多元共治。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裁判重要考量因素,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同时,加强涉生态环境法典新增制度和重点条文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提炼裁判规则,确保法典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以宣促行,拓宽生态普法辐射广度
炉霍县法院创新宣传方式,拓宽普法矩阵,线上线下协同发力。该院组织干警到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开展“法典进乡村”“普法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干警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内容;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自然资源保护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营造全民学法、护绿守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新起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统一裁判尺度,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司法履职全过程,以高质量环境司法守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为美丽甘孜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沈龙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