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道会车未靠右行驶 交警:司机担全责!

  
2026-08-17 17:16:56
     

傳重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8月17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近日,蒙某某驾驶川B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安岳县白坪村村道一处无中心线的弯道路段时,在与对向来车会车过程中,未按规定靠右通行,违规占用对向车道,与文某某驾驶的川M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文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安岳县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调查认定:蒙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在没有划分中心线的道路,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法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安岳公安交警提醒:农村道路弯多路窄、视距有限,驾驶人在无中心线路段行驶时,务必提前减速、靠右通行,严禁占道行驶,严格遵守会车规范。文明驾驶、主动礼让,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保障。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守法出行,共筑平安之路。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