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今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也于当日正式施行,在这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节点,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正式发布“绣绿天新・山水法韵”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以司法为针、青绿为线,在公园城市首提地织密生态司法保护网,为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立足“公园城市先行区”战略定位,天府新区法院始终将环境资源审判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阵地,以“绣绿天新・山水法韵”品牌建设为引领,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司法理念,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协同性司法导向。
品牌内核承载着四重司法内涵
“绣”——精工细作,司法为民。在每一起案件裁判、每一次生态修复、每一项机制创新中精耕细作,将生态保护、科创发展与民生保障深度相融,绣出公园城市的司法担当。
“绿”——生态底色,发展根基。紧扣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战略,融入“保能源就是保民生”审判理念,以兴隆湖、秦皇湖生态本底为底色,守护新区绿水青山。
“山水”——流域共治,系统治理。聚焦流域生态治理、自然资源保护、绿色低碳发展,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以流域为脉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共治。
“法韵”——法治为魂,润泽无声。以裁判树立生态保护规则,以普法传递环境治理理念,通过巡回审判、案例发布、社区共建,让生态法治浸润人心。
品牌以“守护公园城市首提地 织密生态司法保护网”为理念,以“绣绿天新 法护山水”为工作口号,致力于让法治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实后盾。

厚植环资审判的科创沃土
天府新区作为公园城市首提地与西部绿色科创高地,集聚了一批全国领先、特色鲜明的绿色科创机构,构建起覆盖碳中和、都市农业、数智低碳等领域的科创矩阵,为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技术土壤与资源禀赋。
依托区域丰厚的科创家底,天府新区法院将以本次品牌发布为契机,主动对接前沿科创成果,推动专业技术与环资审判深度融合,让生态损害认定有科学标准、修复方案制定有技术依据、绿色发展裁判有创新引领,以科技之智赋能司法公正。
密全域协同的生态保护网
天府新区法院坚持裁判与治理并重、惩戒与修复并行,构建起覆盖生物资源、人居环境、文化遗产、水土资源、民生保障等全领域的环资审判工作体系,同时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凝聚多方合力,推动生态保护从“单一审判”向“全域共治”升级。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始终秉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建设、谁负责”的裁判原则,既以刚性司法压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打破污染治理的责任转嫁困局;也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生态损害赔偿落地转化为实际修复成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生态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治理协同上,法院主动融入区域生态治理格局,建立“司法+田长”联动保护机制,常态化开展巡田护耕专项行动,从源头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守牢粮食安全法治底线;设立生态法治小屋、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基地,将司法服务阵地下沉至社区一线;揭牌成立全国首个“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以“司法+科创”的深度融合,抢占气候司法研究高地。
在普法宣传上,构建“进校园、入社区、到身边”的全域普法网络,把生态法治理念融入基层治理日常;推动巡回审判常态化,从固定法庭到流动审判,从闭门办案到阳光司法,以“身边案”讲透“环保法”,让生态法治种子在新区大地生根发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