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日,也是“十五五”规划加快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节点。当天,德阳市罗江区法院依托“基层法律服务面对面”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心组织8·15全国生态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精准司法服务筑牢辖区生态安全法治屏障。

活动中,法院组织干警沿凯江流域定向普法宣传,向常住居民、垂钓爱好者等发放环保普法资料,重点讲解河道生态保护、规范垂钓、水域污染防治、河道垃圾管控等法律知识,明确非法捕捞、向河道排污、倾倒废弃物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沿河群众自觉遵守生态保护规定,主动参与凯江流域生态治理。
同时,依托基层法律服务面对面阵地开展集中普法宣传。紧扣“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内容,通过设点宣传、发放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结合司法案例与法典条文,通俗解读噪声污染、固废处置、耕地林地保护、生活污水排放、秸秆禁烧等民生热点,明确相应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并逐一解答环境维权、邻里纠纷、违法认定等咨询,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罗江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罗江区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十五五”规划绿色发展部署,常态化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丰富普法形式,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从源头防范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以高质量司法守护辖区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