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再闯祸!金阳男子无证二次酒驾肇事被拘15日罚3000元

  
2026-08-17 09:45:4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近日,凉山金阳县一男子漠视交规、心存侥幸,无证且二次酒驾上路引发交通事故,被公安交警依法从严处罚,以案敲响交通安全警钟。


8月3日晚间,沙古某某驾车行经金阳县北街汽车站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执勤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核查中发现驾驶人沙古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经呼气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75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调取违法记录深挖案情,查实沙古某某早在2021年11月,就因无证、酒驾被公安机关查处。受过处罚仍不知悔改,时隔五年再次触碰两条交通违法红线,属于典型屡教不改。

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金阳交管部门对沙古某某无证驾驶、再次饮酒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裁量,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金阳交警借此案例警示全体交通参与者:酒驾、无证驾驶均是极易诱发伤亡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二次酒驾处罚力度大幅加重。切勿抱有“短途没事、深夜无查”的侥幸心理,必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无证绝不碰方向盘,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敬畏法律、文明出行,共同守护道路通行安全。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