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8月14日,凉山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场新闻发布会在西昌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凉山州已高质量完成前两轮中央、前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累计750个反馈问题整改,同步清零全部666件督察移交信访问题,以实打实的整改成效、法治化的治理思维,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凉山州先后历经三轮中央、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接受全方位、多层次生态环境“政治体检”。截至目前,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前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75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历次督察移交的666个信访问题全部清零办结,存量生态环境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针对最新一轮督察整改工作,凉山州有序推进闭环管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20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3个,剩余7个全省共性问题正按既定方案、时间节点稳步推进、长效管控,确保整改不松劲、治理不停步、成效不反弹。
“督察整改不再仅是工作任务,更是法定责任、法定义务。”发布会上,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段勇纲的表述,凸显出当地生态治理从“任务式整改”向“法治化治理”的深刻转变。依托《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的法治契机,凉山将生态督察整改、生态损害赔偿、环境执法监管等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刚性制度守护绿水青山。
本次发布会同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要义、制度价值进行系统解读,全面介绍凉山州落地落实的具体举措。州生态环境局、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围绕法典学习宣传、督察问题整改巩固、生态损害赔偿机制运行、环境执法质效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等社会关切问题,逐一回应、详细解答,全方位展示凉山生态法治治理成果。
据介绍,下一步,凉山州将聚焦普法、执法、转化三大关键环节,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法典》条文精神、制度规范在凉山落地生根、见行见效,以法治赋能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