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8月13日,大英法院组织干警走进郪江河畔的湿地公园,开展了一场“法景相融、景中有法”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违规露天焚烧秸秆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干警结合法典条文与辖区环境资源审判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耕地林地保护、生活污水规范排放、秸秆禁烧等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宣讲,引导群众自觉知法守法,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筑牢绿水青山生态屏障。“以前总觉得法典离自己很远,听完干警的讲解,才明白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法定义务。”现场一名居民深有感触地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现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下一步,大英法院将持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以法治宣传做好源头预防,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法治力量。
(文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