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护绿水青山 贡井法院法官现场说法

  
2026-08-14 10:53:40
     

殷钰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际,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落实生态法典 守护绿水青山 共绘美丽家园”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


法官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典重点条款,讲解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围绕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固体废物处置、生态损害赔偿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工作人员结合真实司法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解读法律规定,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环境污染维权、生态损害索赔等问题的咨询,从而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尊重自然、爱护自然、守法护绿的良好意识。

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领域治理迈入法典化新阶段,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系统完备的法治依据。此次联合宣传,贡井区人民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生态环保部门坚守行政执法职责,推动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双向发力,打通生态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贡井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与生态环境部门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司法利剑守护生态家园,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法治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新方式和生活新风尚。

编辑:张晓雨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