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近日,泸州市古蔺县公安局联合烟草部门,破获一起跨省非法经营假冒卷烟案件,现场查获各类假冒卷烟共计1045条,涉案金额27万余元,一举斩断一条跨省非法烟草运输、交易链条,严厉震慑了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2026年7月24日8时许,古蔺县烟草专卖局向县公安局移送涉烟违法线索。接到线索后,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迅速启动核查工作,当即对该案立案侦查,精准锁定涉案人员行踪与运输路线,并部署抓捕拦截工作。
当晚23时许,抓捕时机成熟。犯罪嫌疑人杨某、雷某、杨某勇驾乘奔驰轿车、别克商务车,从广西防城港运输大批假冒卷烟驶入古蔺县,车辆途经古蔺县青阳村七组时,被蹲守多时的办案民警当场截获。民警现场清点核查,查获品类涵盖多款市面畅销香烟,其中南京(炫赫门)360条、硬中华180条、钻石(荷花)148条、贵烟(跨越)357条,各类卷烟合计1045条,经核算涉案总金额达27万余元。
经查,该团伙系跨省运作、分工明确的非法经营链条。7月20日,杨勇牵头组织杨某、雷某二人,在贵州修文县租赁两辆涉案车辆,远赴广西防城港对接假烟货源。其中杨某勇负责联络卖家,三人于7月22日通过现金交易,花费7万余元购入1048条假冒卷烟,超20万支,涵盖多个主流香烟品牌。首批货物运回修文县后,团伙敲定古蔺县为交易地点,再次驱车转运卷烟前往交易现场,不料全程被警方精准掌控,最终人赃并获。
据悉,该团伙所有成员均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涉案运输车辆也未取得烟草运输资质,属于典型的无证非法经营。据嫌疑人供述,该案由杨某主导策划、出资5万余元并对接买家,雷某出资1.7万元,杨某勇负责对接货源,三人提前约定按出资比例分成,妄图通过跨省倒卖假烟牟取暴利。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古蔺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此次案件侦破,是古蔺县公安与烟草部门高效联动、协同作战的典型成果,办案单位精准研判、精准出击,在交易关键环节实施打击,彻底截断非法烟草流通渠道。
